一、律師兼職申請基本條件核查
執業資格要求
需持有有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》
連續執業滿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
無正接受的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罰
兼職單位資質審查
高院校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
科研機構應具備相關領域研究資質
企業單位需符合《公司法》規定
執業限制條款
不得律師事務所外提供有償法律服務
禁止從事與執業利益沖突的商業活動
需遵守《律師執業管理辦法》第32條規定
二、核心申請材料清單及準備要點
(一)個人基礎材料
身份證明文件
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(300dpi清晰度)
律師執業證全本電子版(含年檢頁)
執業經歷證明
最近3年執業年度考核結果
原執業機構出具的職業道德證明
無違規執業承諾書(需公證)
(二)兼職單位材料
機構資質文件
營業執照/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
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
聘用關系證明
正式勞動合同掃描件(含崗位說明)
單位同意兼職的批準文件
工作內容不沖突聲明
(三)審批申報材料
表格類文件
《律師兼職執業申請表》(司法廳最新版)
申請人誠信檔案查詢授權書
執業機構變更備案表
補充說明材料
兼職必要性說明(500字以內)
工作時間分配計劃表
利益沖突防范機制方案
三、材料提交規范與常見問題
(一)格式技術要求
電子文檔標準
PDF/A格式(版本1.7以上)
掃描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
單個文件大小控制10MB以內
紙質材料要求
使用A4白色膠版紙(70g以上)
復印件需加蓋"與原件核對無誤"章
裝訂采用左側兩釘豎向裝訂
(二)提交渠道選擇
線上提交系統
司法行政機關律師管理系統
政務服務網律師業務端口
需完成實名認證和電子簽章備案
線下遞交方式
屬地司法局律師工作科窗口
材料接收時間:工作日上午9-11時
建議提前3個工作日預約
(三)高頻駁回原因
材料完整性問題
缺少執業證年檢頁面
未提供最近年度考核證明
聘用合同無具體崗位描述
內容規范性問題
掃描件存反光/缺角
申請表涂改未加蓋校正章
公證文書超過6個月有效期
四、審批流程時間節點
初審階段(5個工作日)
材料形式審查
系統數據比對
出具補正通知書(如需)
實質審查(15個工作日)
兼職單位實地核查
執業道德調查
利益沖突評估
決定階段(5個工作日)
審批意見公示
制發許決定書
執業證變更登記
五、特殊情形處理方案
跨省執業備案
需原執業地司法局出具轉出證明
提供擬兼職地居住證明
額外提交執業檔案調取申請
行業兼職情形
會計師/專利代理需提供資格證明
行業協會出具的準入意見
繼續教育學分證明
企業法務崗位
公司章程關于法律職務的規定
不參與經營管理的承諾書
企業法律顧問備案記錄
六、后續管理注意事項
執業信息變更
兼職單位變更需30日內備案
主要執業機構變動重新審批
執業證到期前90日續展申請
年度考核要求
同時參加律師執業考核和單位考核
提交雙重執業報告
繼續教育課時雙軌計算
執業風險防范
建立工作日志制度
嚴格區分公務與執業行為
重大事項雙重報備機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