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學術根基與教育背景
李建偉教授1975年生于河南商丘,1997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,2000年于中國政法大學取得民商法碩士學位,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民商法學博士學位,師從著名法學家王利明教授。2005年進入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任教,現為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長、博士生導師。
二、專業領域與學術成就
(一)核心研究領域
公司法學:公司治理結構、股東權益保護領域提出"雙重股權結構本土化路徑"
證券法學:構建"中國式證券集體訴訟制度"理論框架
民法典實施:參與《民法典》合同編司法解釋起草論證工作
(二)代表性學術成果
獨著《公司法學》(第五版)被全國80余所法學院列為指定教材
《中國法學》《法學研究》核心期刊發表論文47篇
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"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法律問題研究"
三、實務貢獻與社會影響
(一)重大案件代理
年份案件名稱法律意義2016某上市公司控制權爭奪案確立公司章程反收購條款效力認定標準2018證券虛假陳述集體訴訟案推動中國版"證券代表人訴訟"制度落地2021國企混改產權糾紛案厘清國有資產交易中的優先購買權界限
(二)立法參與
擔任《證券法》修訂專家咨詢組成員
參與起草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》修訂建議稿
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貫徹實施工作專班成員
四、教學榮譽與人才培養
2019年獲評"北京市優秀教師"
培養博士研究生23名,其中12人已成為高校法學副教授
創設"法大資本金融法律實務高端論壇"品牌項目
連續5年蟬聯中國政法大學"最受本科生歡迎教師"
五、學術思想與行業影響
提出"商法適應性理論",主張:
公司法律規范應當保持適度彈性
證券監管需要實現投資者保護與市場效率的平衡
民商審判應建立"商事思維"裁判方法論
六、社會兼職與學術交流
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
深圳證券交易所法律專業咨詢委員會委員
定期為證監會、銀保監會提供專項法律培訓
2018年赴哈佛法學院進行"比較公司治理"專題研修
七、行業評價與未來展望
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教授評價:"李建偉教授打通了商法理論與資本市場的實踐通道"。當前正致力于:
數字經濟時代公司法律形態創新研究
ESG(環境、社會、治理)信息披露法律規制
跨境證券監管協作機制構建